52人!海宁多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现状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5年2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5年2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需原件照片格式)。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进行扫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等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已提交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凭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一份。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1.护理岗位: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报名人数达到2倍及以上的,先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操作考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30%、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名人数不足2倍的直接采取操作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2.其他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2025年2月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5年2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5年2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3日期间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需线上扫码登录报名(可在PC端或者手机端报名),填写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地点: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长埭路177号)6号楼(北大门侧),报名地点为301会议室招聘报名处。
应聘人员完成线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特殊情况可直接现场报名),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1.中医院本部护理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在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医共体下属单位护理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中医院本部其他岗位及医共体下属单位其他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医疗行业相关公共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内容为医疗行业相关公共题,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为加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5年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5年2月2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9年2月21日至2007年2月21日期间出生)。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为加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户籍等要求。以2025年2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5年2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地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宁市马桥街道国榷路85号)行政楼3楼316室。
网上预报名:使用手机“钉钉”扫2025年2月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招聘网上预报名钉钉二维码,扫成功后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表单,并上传要求的全部附件资料,然后提交报名表单,注意核实是否成功提交报名表单。预报名所填写表单信息及上传附件资料须与现场初审确认材料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上述材料赴现场报名处进行初审确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初审确认的,视作放弃考试。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现场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考试通知”。
应聘人员须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为加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以2025年2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5年2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地点: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333办公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应聘人员完成线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特殊情况可直接现场报名),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嘉兴市安定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嘉兴市安定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为加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年龄18~35周岁(1989年2月14日至2007年2月14日期间出生)。以2025年2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5年2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线.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日下午16:00。
将《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与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从业经历证明等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地点: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监督楼三楼组织人事科教科309室(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中心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宁市卫生监督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